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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20年后怎么办

人防车位20年后到期可以继续租用,人防车位只作出租不能贩卖。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一般租用人防车位只能使用二十年,到期后物业收回车位再出租,若不发生战争或国家无征用需求,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规定租赁的最长期限是20年,但是为了达到出售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在租用协议上都写明了,租20年送50年或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拥有所购房产同等使用年限。这种车位20年后依然可以使用,也就是和住屋拥有相同的使用时间。

人防车位20年后怎么办

1、车位产权年限问题

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2、地下车位的产权问题

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范围内,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设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车位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即使小区业主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依然受法律保护。

以下情况地下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地下车位: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根据国家法律或地方法规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也就是说在小区规划时明确了地下车位为公共配套设施。

3、建设区规划内的停车位问题

这种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属于业主共有停车位置。

4、车位的按揭问题

只有独立的车位产权,一手车位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是按揭门槛要高一些,而二手车位是不能办理按揭。

标签:人防 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