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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一付一最少住幾個月啊

押一付一最少住幾個月啊的答案是:一個月

押一付一最少住幾個月啊

押一付一最少可以住一個月,就是説一個月之後如果不想住,那可以跟房東説明情況,然後讓房東退一個月的押金。但如果之前簽訂合同了的話,那麼就需要按照合同上面寫的內容來執行,要不然押金是不會退還的。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種,陳承租人和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押金的退還方式以協議為準。

第二種,因出租人單方面違約,導致承租無法繼續的話,那麼出租人需承擔違約責任,押金必須退還。

第三種,承租人違約的情況下,押金就需要雙方協商退還;第四種,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無法繼續,按照合同約定辦理。

如果雙方在籤合同時沒約定好違約金,違約金是要根據房東被提前解除租房合同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的,這個金額往往是小於押金的數額的。如果房東不退押金作為違約金,租客實際上是很吃虧的。

租金定金可以保證出租人的權益,如出租房屋的設備損壞,或合同租期未到承租人違約等。如果租金押金沒有到期,那就不能抵扣水電費,但是合同到期了,出租方必須如數退還押金。

但這一押一付一的支付方式背後卻隱藏着許多貓膩和風險或可怕的陷阱,成為了一種新型的“高端”騙局,其中常見的就是:以押一付一的交房租為誘餌,讓租房人一不小心“被騙”等。

即是説,在租户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屋中介利用租户提供的個人身份信息辦理分期貸款,而租户的“按月交租”實際上是在網貸平台上進行按月還貸。

網貸平台貸出的全部款項都已被房屋中介套現出來,而網貸平台賺取的利潤則是由房屋中介賺取的利潤,而房屋中介和網貸平台一起瓜分貸款風險。

根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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