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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余额有没有利息

公积金余额再公积金账户上是有利息的,按照《住屋公积金条例》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屋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屋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屋公积金比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屋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公积金余额有没有利息

1、准备好贷款资料。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为了节省贷款审批时间,同时保障顺利获贷,贷前借款人应按要求准备好贷款资料,如果自己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了解清楚贷款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了解清楚贷款要求。据悉,公积金贷款不是人人都能申请的,只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且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才有申请资格。另外,在贷款额度、期限上,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也有一定的差异,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剩余款项可使用商业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各种因素限制(比如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等等),所以有时难免会出现借款人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这时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公积金贷款,继而选择商业贷款。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屋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屋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屋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屋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屋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屋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屋,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屋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屋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屋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屋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屋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屋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屋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