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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有要求吗

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对申请者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没有什么明确要求,主要是规定客户必须得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屋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若已办过两次,无论是否结清,都无法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只要客户满足上述要求,同时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保持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里没有不良记录,那一般就能顺利办下贷款。

当然,往往客户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越多,可以贷到的额度也能越高。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关系,各地规定不一,比如长沙规定:职工家庭申办公积金贷款账户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深圳则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公积金贷款买房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有要求吗

住屋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屋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屋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屋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屋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时,可以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屋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