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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的首付款要求

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一般依照每个城市要求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来实行,首付比例广泛是30%,而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务必合乎商业贷款首付规定和个人公积金首付规定,假如二者首付比例不一样,一般是取较高的首付比例。

组合贷款的首付款要求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屋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门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屋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屋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

贷款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3、办理住屋抵押保险手续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4、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标签:首付款 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