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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屋补贴政策

一、无房、住屋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指夫妻双方未含国家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屋及未通过各种补偿买房(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屋未达标职工,指夫妻双方含国家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屋及通过各种补偿买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屋除外)经核定后未达到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指职工住屋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屋按规定执行。

(三)行政机关住屋补贴标准:科级以下60平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米,正处级90平米,副局级105平米,正局级120平米。

行政工勤人员住屋补贴标准: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米,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国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米,高级技师80平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屋补贴标准: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屋补贴按统一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屋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屋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屋面积:

1、职工及配偶按规定承租的公有住屋,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屋,定为职工住屋面积。

2、职工及配偶按高于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的住屋,其购建住屋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定为职工住屋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屋价款)÷与所购住屋同地段经济适用住屋价款×集资购建住屋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屋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屋面积。

4、两个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购买的住屋,住屋面积按居室面积和分摊面积之和核定,公式:职工住屋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北京市住屋补贴政策

根据《通知》,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方可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这三个条件分别为: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屋;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上述各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