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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证怎样取得

房屋预售证取得需要符合《城市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已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然后按照法定程序申请预售证即可。

房屋预售证怎样取得

1、现场索要:购房者在购买前可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要,要求他们出示预售证。

2、网络查询: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开发商的强势地位使其不愿配合,以致我们没办法看见预售证,这时候我们可以到房地产交易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3、去颁发单位查询:提供相应材料,去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进行查询。

1、国土房管局提醒,开发企业采用“推广名”促销房地产项目属违规行为,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前请登录官方进行预售证查询项目标准地名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不清晰的房屋。

2、同时,购买前请先了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上所标明的使用性质。目前许可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常见的几种使用性质如下:住宅:使用年限70年,其相关税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按住宅用地类计收;商业:使用年限为40年,其相关税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按商业用地类计收;办公:使用年限为50年,其相关税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按办公用地类计收。

开发商售卖商品房,首先要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能预售的。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将商品房进行买卖,则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宣告合同无效。若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合同时本已告知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则买房人对购买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要求合同无效的同时,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无权要求损失赔偿;而如果开放商没有告知,隐瞒了该事实,那么买房人除了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外,还可主张双倍赔偿。

标签:预售证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