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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教育1.89W

一、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年3號)檔案精神,福州大學2022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專業及要求

(1)、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不低於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我校將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兼顧歷年生源質量與區域分佈的合理性,並參考我校在各省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安排情況,確定各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和人數,最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為準。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應用物理學、電子資訊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製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物流工程、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各省(市、區)高校專項計劃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

(3)、“3+3”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選考科目要求:

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4)、“3+1+2”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選考科目要求:

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3張

(5)、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類考生。

2、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邊遠、脫貧、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畢業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良。

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要求,從2023年大學聯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3、報名程式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於2022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上傳提交報名申請材料,平臺系統限報3所學校。考生無需再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將所需報名申請材料掃描(jpg格式)上傳,上傳的申請材料須清晰、真實、完整。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上傳報名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戶籍證明: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考生戶籍頁。

(2)、學籍證明:由考生所在中學開具並加蓋公章,應體現考生具有本校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福州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該表通過報名系統列印,第1頁由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及本人簽字,第2-6頁由考生本人簽字。

4、資格稽核

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稽核,從戶籍、學籍資格經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稽核通過的考生名單中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於5月底前分別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我校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即取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5、錄取辦法

(1)、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均須參加2022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生源所在地普通類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及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校將在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1:1範圍內,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專業志願按“分數優先”錄取規則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低於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如有退檔考生,則按缺額計劃根據剩餘符合錄取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同分考生依據我校當年普通大學聯考招生章程中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順序。

生源不足的省份,將不再徵求志願或降分錄取,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未完成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2)、入選資格考生在大學聯考填報志願時,必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要求報考福州大學,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高校專項入選資格。

(3)、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的考生填報專業志願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當地公佈的對應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4)、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和錄取工作如另有相關規定,考生應遵照執行。

6、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強規範管理、資訊公開和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學校紀檢部門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並接受社會監督。

(2)、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資訊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3)、學校在考生申請、錄取環節嚴格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在新生報到時,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的資格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7、附則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本簡章具體解釋工作。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福州大學2022年普通大學聯考招生章程》執行。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則以教育部頒佈的正式檔案為準。

二、福州大學介紹:

福州大學(Fuzhou University),簡稱福大,位於福建省福州市,創建於1958年,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建設高校,國家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三所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專案、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新工科研究與實踐專案、資料中國“百校工程”專案、國家”111計劃”、“高校國際化示範學院推進計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國家積體電路人才培養基地、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中心。

截至2022年2月,學校辦學主體位於旗山校區,在福州、廈門以及泉州等地擁有多個校區,校舍建築面積163萬平方米。學校固定資產總值超54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裝置值19.8億元;設有27個學院(含1個獨立學院和1箇中外合作辦學學院),設90個本科專業;擁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培育(重點)學科、10個博士後流動站、14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專業學位博士點、38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1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有教職工3229人,在校普通本科學生38427人,其中,至誠學院學生13185人;各類博、碩士研究生143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