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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號在引號裏面還是外面

引號內。

當引文的句子是完整的,而且被獨立地使用時,句號應放在引號內;當引文是整個句子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時句號應放在引號外。

引號,一般用於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有雙引號和單引號兩種。在漢文語境中,不同地區的慣用標誌不同。

在中國大陸地區,橫排文稿一般使用 “ ” 和 ‘ ’,豎(直)排文稿改用『』和「」(直角引號);在港澳台地區,則普遍使用『』和「」。而關於直角引號『』和「」的來源,則沒有太過與肯定的答案;根據日本的一篇文獻 [2] ,直角引號(日文稱“鈎括弧”)的前半部分(日文“庵點”)和後半部分(日文“鈎畫”)並不是同時出現。

相較於“”和‘’,由於文字編碼的緣故(全角,半角之分),直角引號『』和「」在網絡文稿排版上較為美觀,也開始有更多的人使用,不過在正式場合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1、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

2、需要着重論述的對象;

3、具有特殊含意的詞語

4、表示特定稱謂;

5.用於話語之中。

句號在引號裏面還是外面

1、引號裏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裏面一層用單引號。

2、用於各拼音輸入法的隔音符。

3、用於突出文章結構、或表達特殊內容。

引號分為單引號和雙引號兩大類。單引號和雙引號由前引號和後引號組成。

1897年王炳耀在《拼音字譜》自擬的十種標點中有曲尺形的引號(「 」 ),稱“釋明之號”。

1906年盧戇章在《中國字母北京切音教科書》中制訂的標點系統有15種符號,包括“引書”用(“”)。

1916年胡適在《科學》第二卷第一期發表的《論句讀及文字符號》一文中建議採用(‘’“”)形式的引號。前一種為西式,不適用直行文稿;後一種為日式,適用於直行文稿。

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二號發表的《句讀符號》一文中説西文引號(“”‘’)“因為不適用於直行,就依日本改用”。由於當時文字書寫排版以直行為主。

1919年《請頒佈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決定採用曲尺形的引號,引號的這種形式於直行文稿一直沿用至今。

在橫行文稿使用時,1951年《標點符號用法》規定改成同時説明:在橫行文稿裏,引號)不很好看,有人就改用西文的引號(‘)(“)和(’)(”)。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後,出版物排版已逐漸改用橫行為主,實際使用的多是西式引號。

中國大陸地區標準:先用雙引號“ ”,內部如需再引用,則用單引號‘’,若再需引用,使用雙引號“”,以此類推。直排仍保持雙引號在外,改用『』和「」。

標籤:引號 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