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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怎麼申請退税

1、申請。納税人向其主管徵收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同時按照徵收機關的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2、受理、審核。徵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後,應當場受理退税申請,並審核納税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3、批准。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税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税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税手續。

4、對退還部分税款的,納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契税待解户)暫存款通知單》及納税申報資料等到契税直徵窗口,由窗口徵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税款並開具完税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税憑證,辦理退税手續。

5、歸檔。經辦人將退税憑證(第五聯)、《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第一聯)等退税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6、個人在以下銀行開户的活期存摺賬號頁複印件。

房屋税怎麼申請退税

契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税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雖然納税義務發生了,但並非意味在納税義務發生的當天就應當繳納。對依法需要辦理權屬登記的,契税的繳納時間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也就是説,契税繳納時間並不是固定的時間,但在辦理權屬登記之前任意時間繳納契税,憑繳納的契税手續辦理權屬登記。對於納税人已繳納契税申請退税區分以下四種情形:

1、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税人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税款。

2、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納税人已繳納的契税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退税。

3、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整或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納税人已繳納的契税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退税。

4、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實際交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納税人已繳納的契税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退税。

標籤:退税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