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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招可以報考幾個學校

單招可以報考幾個學校的答案是:5個

單招可以報考幾個學校

單獨招生是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教高[2006]14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引導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

提升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決定由高等職業院校在大學聯考前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錄取名單,直接報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錄取。這種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國高等職業院校實行單獨招生最早開始於2007年,命題主體單位由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逐步擴權到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各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內高職院校。

為探索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職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機制。單獨招生院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文化考試。

單獨招生院校生源範圍主要應為其所在省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也可試點招收部分中職畢業生;單獨招生計劃納入各校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行。

要繼續按照《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精神,通過擴大試點,積極引導高中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教育合理分流;

提高高等職業院校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推進普通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入學考試,在全社會營造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氛圍,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試點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以及行政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

試點高校範圍為已列入“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的示範和骨幹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的高校。2011年首次開展單獨招生試點的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控制在該校年度招生規模的10%以內;

已經開展單獨招生試點的相關院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控制在該校年度招生規模的20%以內。開展單獨招生試點高校名單及建議計劃數見附件。單獨招生計劃納入各試點高校經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未完成的單獨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時執行。

生源範圍主要為試點高校所在省(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含應屆)、具有高中學歷的復轉軍人也可報考。

有關省(區)教育廳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和監管,確保試點工作規則明確、秩序良好,確保單獨考試安全和錄取公平公正。

各試點高校要在省級招辦指導下, 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認真執行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制定單獨招生方案並向社會公開,着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紀檢監察、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試點高校可單獨或聯合組織文化考試,也可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織以職業技能測試為重點的相關考核,完善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

試點高校須按有關省級招辦要求,於5月20日前上報擬錄取考生名單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已被試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各試點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試點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試點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

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試點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標籤:單招 報考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