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會強制執行嗎
強制執行的財產範圍,在民事訴訟法與司法解釋中是有規定的。《司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的,應當向其發出報告財產令。報告財產令中應當寫明報告財產的範圍、報告財產的期間,以及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律後果等內容”。被執行人應當報告的財產範圍非常寬,《執行解釋》第三十二條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被執行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應當書面報告下列財產情況: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被執行人自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當前財產發生變動的,應當對該變動情況進行報告。被執行人在報告財產期間履行全部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報告程序。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收入、銀行存款、現金、有價證券,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都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這個要看代位追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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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去税務局交購置税
納税人應當預約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税務機關,通過填寫《車輛購置税納税申報表》,然後按規定攜帶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價格證明、車輛合格證明以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前往税務機關現場進行車輛購置税的申報,納税人還應當攜帶可足額扣税的銀行卡至前台進行車輛購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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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税如何計算
環境保護税計算公式為:應税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應納税額=污染當量數×具體適用税額;應税固體廢物的應納税額=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具體適用税額;應税噪聲的應納税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税額。環境保護税應根據“四項指標”以及“三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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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納税期限
納税期限是指税法規定的關於税款繳納時間方面的限定,是負有納税義務的納税人向國家繳納税款的最後時間限制。納税期限是税收強制性、固定性在時間上的體現。任何納税人都必須如期納税,否則視為違反税法,受到法律制裁。確定納税期限,具體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含義:1、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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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調整額是什麼
納税調整額是指按照税法規定對企業利潤所得進行調整的金額。納税調整額包括納税調整增加額以及納税調整減少額,其具體內容如下:1、納税調整增加額,主要是指税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税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如超過税法規定標準的工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