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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投入提标准保供给江门财政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是强国之基,是振兴之本。近年来,江门市财政局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先落实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强投入提标准保供给江门财政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投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我局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实现学前教育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18-2019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6.09亿元,由2018年的0.94亿元增至2019年的2.06亿元,三年年均增长30.94%。截至2019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2.94%,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46%,顺利完成学前教育“5080”工作任务。此外,加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按资助面不低于在园(班)幼儿人数10%,1000元/生一年标准,给予困难儿童实施资助,2019年发放学前教育资助资金282万元。确保“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幼儿获得资助,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经济负担。

二是提标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为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我市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9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500元(其中市本级达800元)。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经费补助标准同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拨款标准一致。支持推动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形成集团成员之间办学优势互补、教师队伍共建、教育资源共享的发展共同体。

三是保供给,优化资源布局确保优质公办学位供给。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支持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装修资金问题,努力增加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多形式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学前教育优质公办学位。支持新建幼儿园项目建设,2018-2019年全市以配建方式新建11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市本级累计投入940万元大力支持培英实验幼儿园西江悦府分园项目建设,目前该园教学楼室内装修已全部完成,园林户外连廊、操场路面硬地化已完成,今年8月份已正式投入使用,将为市本级新增优质公办学前教育学位500个,真正让孩子们沐浴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来源:江门市财政局】




如何看待幼儿园教育

导语:如何看待幼儿园教育?在现代幼儿教育中,我们更多的是穿越社会上所谓的学校教育的要求,去探究当一个孩子经历了学校教育、社会的选择后,他如何还能成为一个有着完整的自我,内心充满了幸福的感受,对身边的人事物保持独到的见解、友善的态度、及时而有力的支持的人,这才是教育真正要做到的。

如何看待幼儿园教育

(一)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入园难”问题。

其一,突出公益普惠,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继续把大力发展公办园作为提供普惠性资源的基本途径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财政补贴。小区配套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必须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对公办性质园,着力加大扶持力度,激发活力,参照公办园财政投入和教师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门办园、集体办园等具体政策,充分盘活公办性质园。

其二,确立分区域发展思路,城乡实行不同的办园体制。在农村,以公办园为主体。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作为分园纳入乡镇中心园统一管理。在城市,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在加大力度建设一批公办园同时,尽快研究理顺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的办园体制,纳入公办园管理。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学前教育投入与运行保障机制,解决“入园贵”问题。

其一,突破观念,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将普惠性作为投入的根本原则,在继续加大对公办园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其二,尽早研究建立涵盖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内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机制。1)提高公办园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办园条件标准和教育需要,制订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农村公办园办园成本80%以上由公共财政承担2)对公办性质园实行与教办园同样的财政投入标准3)建立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机制,以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补贴等多种财政奖补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其三,建立分区域、分层级的学前教育各级财政成本分担机制。在城市地区,建立起政府保基准、社会与家庭共同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在农村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建立政府投入为主、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和家庭适当分担成本的投入与保障机制。对财政不足的地区,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加大统筹和转移支付力度。

(三)完善教师政策特别是编制和待遇政策,加快建设具有较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

首先,补齐短板,新增教师编制着重向乡镇倾斜。 实施农村幼儿园“特岗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为乡镇中心园配备专门编制,用于支持区域内教研指导、质量监管和巡回支教等工作。

第二,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岗同酬。

第三,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完善培训制度。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完善学前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学前师范生招生规模开展农村幼儿园教师免费培养计划。并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完善园长、教师、保育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员轮训制度。

(四)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其一,明确并加强省级政府对省域内学前教育的统筹领导责任,推动本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对县域内学前教育管理指导的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学前教育规范与健康发展。

其二,切实实现管理主体重心和财政保障重心的双上移。即,行政管理的重心从乡镇提升到县级政府统筹管理的重心进一步提升到省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的重心则以中央支持下的地方政府为主,并且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有区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落后的地区,财政保障的主体重心应该越高。

其三,理顺并调整中央、省、县三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同时注意发挥地市和乡镇的职能。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将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及其落实、规划与实施、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领导的重要内容。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公示与运用制度,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当地政府工作及其成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表彰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如何看待幼儿园教育

一、在对待孩子任性的问题时,充分理解幼儿独立性的发展规律是至关重要的

在幼儿成长过程中,3-4岁是人生的第一“反抗期”。这时期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听话,经常和大人“闹独立”,总是力图摆脱大人的约束。有时好像故意与大人“闹独立”,总是力图摆脱大人的约束。有时好像故意与父母和老师作对,你让他去做的事,他偏不去做,你不让他去做的事,他偏去做。往往到4-5岁时这种情形依然延续,孩子经常表现出不服管教的特性。当大人提出某种要求时,他们往往会说“我不”或“不要你管”,如果大人加以干涉,孩子就容易变得非常暴躁。孩子的这种独立性倾向常常被大人们认为是不听话,实际上这是孩子的“反抗”心理,是独立性个性品质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发育现象。此时,如果对孩子横加干涉或者责骂惩罚,孩子可能会暂时变得听话但同时其自尊心和自信心则受到伤害,独立性的发展便会停滞不前。正确的做法是: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关注幼儿的反抗心理的同时,对孩子的合理行为与要求,既要满足且要鼓励对幼儿的不合理要求则要采用适当方式加以引导,避免采用强硬手段。其实孩子有点“不听话”并非坏事,往往这种孩子兴趣广泛,有独立见解,适应环境的能力强,心理发展也较健康。而一个一切听从大人安排的特别听话的孩子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同样是有问题的孩子。

二、正确冷静地对待幼儿的任性行为

当孩子提出不合理、过分的要求时,家长应注意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给孩子把道理讲清楚:这样做不对,为什么不对,怎样做才是对的,帮助他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孩子的是非观念正是在学习处理各种具体事情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家长可以采取转移、冷处理、适当惩罚等方法把难题巧妙化解。

(1)转移注意

孩子注意力易分散,易为新鲜的事物所吸引,要善于把孩子的注意力从他坚持的事情上转移到其他新奇、有趣的物品或事情上。孩子注意力被转移后,很快会记刚才的要求和不愉快。如在玩具商场里,孩子一定要买一个上百元的变形金刚,而家里已有不少类似的玩具,这时家长不要直接回答买还是不买,可以引导孩子:“前面还有更好玩的东西,我们赶紧去看看。”孩子一般会相信商店里还有更好的东西,这样家长可以带着孩子边走边看边讲解,孩子很容易会将刚才的事情忘掉。

(2)预先提示

在家长已掌握自己孩子任性行为规律后,用事先“约法三章”的办法来预防任性的发作。如:每次带孩子上街,经过小商店总是哭闹着要买雪糕吃,应在上街之前就跟孩子说好:“今天上街经过小店可以不吃雪糕,就带你出去。”

(3)冷处理

当孩子由于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发脾气或打滚撒泼时,大人可暂时不予理睬,给孩子造成一个无人相助的环境,不要露出心疼、怜悯或迁就,更不能和他讨价还价。当无人理睬时,孩子自己会感到无趣而作出让步。事后,家长对孩子简单而认真地说明这件事不能做的原因,并对他说:“相信你以后会听话的”之类的话来鼓励他。

(4)激将法

利用孩子的好胜心理,激发起他们的自信心去克服任性。如:孩子在每餐吃东西后都习惯不擦嘴巴,还任性地说:“我不喜欢擦。”家长可以说:“你不是说你像白雪公主的吗?我看白雪公主就比你干净。”

(5)适当惩罚

对于年龄小的孩子,只靠正面教育是不够的,适当惩罚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教育手段。如孩子任性不吃早饭,家长既不要责骂,也不要威胁,只需饭后把所有的食物都收起来。孩子饿时,告诉他肚子饿是早晨不吃饭的结果,孩子尝到饿的滋味以后就会按时吃饭了。

如何看待幼儿园教育

一、学前教育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化

——强化了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

《规划纲要》发布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滞后,成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一个薄弱阶段,存在较为严重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问题根源是政府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自己的职责范围。最近五年,以各地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文件的数量和政策导向的力度是史无前例的。一些地方还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政府职责考核、现代化建设指标、民生工程体系、新农村建设考核等相应的政府职责指标体系之中,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这说明了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上真正履职了,不再缺位了。

——稳步推进了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

《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对扩大普惠性资源、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监管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也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制度安排和改革方向。体制机制改革呈现了启动于中央,发端于基层,来源于问题,落实在实践,造福于事业的良好局面。有了新的体制和机制,学前教育才会有稳定的投入和有效的管理,才会有持续的发展。

五年来,我国的学前教育迈开了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坚定步伐,很多在旧体制下“不可能”的情况,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变成了可能,如,“国十条”明确提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要做到“五有”:预算有科目、投入有比例、增量有倾斜、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实现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的重大突破,近几年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大幅增加。

——唤醒了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规划纲要》以来,国家出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一系列政策,产生了广泛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各级政府的各项政策得到了落实,幼儿园数量不断增加,幼儿园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得到充实和提高,教育活动更加生动有趣,儿童得到了良好的发展,这些都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发展学前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教育部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发了科学育儿网、制作了“回归快乐童年”电视专家访谈节目,组织了一系列主题征文、实践案例征集等活动,能紧扣现实,关注需要,生动形象,效果良好。有效地向全社会宣传了学前教育的价值,宣传了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大大提高了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重要性和科学性的认识。

——稳定和提升了教师队伍

经过五年的努力,教师的地位、待遇等有了一定的改善,专业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事实证明,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不只有利于当前教育质量的提升,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树立幼儿园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吸收更多优秀青年从事学前教育,给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提高了学前教育质量

在落实《规划纲要》的过程中,教育部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各地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加以宣传和落实。努力让《指南》精神落实到教师的教育行为中,并走进千家万户。从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多次的学前教育征文活动、幼儿园教育活动DV评选活动、幼儿园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活动等情况看,教师的儿童观、教育观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幼儿园教育活动日益丰富多样,“国小化”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大家越来越意识到质量是学前教育的根本,幼儿健康发展是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

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近几年,学前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期待和愿望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必须抓住机遇,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前教育立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一级教育的普及必须由立法的保障,这也是世界各国普及学前教育的主要经验。因此,要从法律上确认学前教育对人生发展、对家庭及对国家民族的价值,确保学前教育的地位,确保政府的投入,确保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真正使学前教育走出洼地,稳步前行。

第二,尽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总体上看,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这几年,各地建立了大量幼儿园,但在运行保障方面的欠账还比较多,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要想保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实现普惠,让老百姓有园上,上得起,关键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否则普惠性是实现不了的。

第三,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职业荣誉感。

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待遇还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近些年,在一些地方,教师的职业素养比较差,科学保教还不到位,一方面要加强培训,严格要求,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必须解决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问题,包括编制、工资、社保、职称评定等。要让老师对孩子有爱心和责任心,加强师德教育是重要的,但是政府也必须要给老师应有的待遇,让幼儿教师这个职业有吸引力,让幼儿教师有职业荣誉感。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文件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2011-2013年,各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乡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教师数量不足、职业吸引力不强,保育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施二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破解发展难题。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引导激励作用。

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扩大总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调整结构。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调整布局结构,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健全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提升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以区县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地可以参照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2015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各地2015年底前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三)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地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达到。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要最大限度地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从活动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优秀的活动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及教育部、市区教委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宣传国家、市、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教育理念,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通过开展学前教育月宣传活动,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校讯通、广播、家长宣传册、讲座、家教咨询、家园联系桥等,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国家、市、区发展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学前教育先进经验和做法,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

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学前教育宣传月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好实施。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1.各幼儿园要及时了解学前教育活动月信息,及时传达、准确领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及相关会议精神,并认真落实。

2.各幼儿园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宣传科学育儿的重要性;举办一次家长开放日,让家长走进幼儿园,了解幼儿一日生活;更新一次家教宣传栏,推广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举办一次进社区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学前教育重要性,赢得社区的支持;举办一次庆祝“六一”活动,请家长与孩子共同欢庆节日。

(三)抓住“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宣传重点1.宣传学前教育增强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国发〔20xx〕41号和渝府发〔20xx〕46号文件,中央和我市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及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宣传学前教育管理规定,促进规范办园。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

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国小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关于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国小化”现象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的意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幼儿园等级标准》、《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各地的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国小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幼儿教育“国小化”的危害及防止和纠正“国小化”现象的措施,帮助广大家长转变育儿观念,提高科学育儿水平,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四)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各幼儿园要将每年的5月20日—6月20日作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日,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形成系列的宣传活动,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2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居家不能入园的特殊情况,宣传家长和教师抓住教育契机,带给幼儿不一样的成长体验。一是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二是鼓励家长陪伴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游戏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三是宣传教师与幼儿及家长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展示教师疫情期间陪伴幼儿和家长共同成长的精彩瞬间。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对维护幼儿和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居家期间做好科学保教对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家园合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宣传主题,针对家长育儿和幼儿园防疫的实际需求,研究制订宣传方案,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幼儿园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宣传月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宣传总结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教科研机构和幼儿园的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幼儿居家生活期间家长的育儿困难问题,通过远程答疑、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面向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切实解决家长的育儿困惑。

3.突出宣传时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复工复学工作的稳步推进,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两方面的专业力量,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加强幼儿园开学返校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指导幼儿园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开学返校后幼儿园师生健康。

4.坚守安全底线。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充分利用数字化、多媒体和网络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新媒体,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坚持宣传活动的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教育部组织制作了主题公益宣传片,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地及时下载宣传片(QQ群文件下载:816719030),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将在官方平台展示宣传。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完成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现对照《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到20xx年底,每个镇都建有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所有村级幼儿园均建成合格园,全县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6%以上,3-6岁幼儿基本实现就近入园;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全县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达90%以上;幼儿园安全、卫生制度健全,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幼儿家长、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达90%以上;达到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

二、主要任务

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要坚持近期和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着眼当前示范区创建重点,又要放眼全县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在全面建立、完善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幼儿园规范管理水平,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教育保障政策等方面强力推进。

(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县、镇两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坚持政府为主举办学前教育的同时,鼓励多元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格局,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显著增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

2.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镇共建的管理机制。县政府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各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属地责任。教育部门负责全县学前教育机构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县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合力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按照每1-1.5万人左右配建一所幼儿园的要求,到今年底完成15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并交付使用,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2.科学推进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学前教育体系建设以及2010年第6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中《关于新建规模居住小区配建幼儿园问题》的要求,在规模居住小区建设过程中,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严格按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和要求,科学设计配套幼儿园建设方案;配套幼儿园建设,要与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属于多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在小区一期建成时一并交付。住宅用地供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合理安排幼儿园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一律不予审批。配套幼儿园由住建部门责成小区开发商代为建设,建成后产权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待资产清算明晰后,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并办成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3.切实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积极宣传早期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有质量的科学育儿讲座、亲子活动。推动省优质园建成科学育儿指导基地,每个镇要建有一所公办早教指导中心。出台《县0-3岁早教机构管理办法》,对已有的民间早教机构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引导其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对早教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三)进一步提升幼儿园规范管理水平

1.全面规范办园行为。明确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园长负责制,做到财务独立,人事独立。加强幼儿园年审管理,由教育部门对全县注册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导。各镇要会同教育部门定期对区域内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同时,加大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力度。统筹考虑幼儿就近入园和安全需求,坚持分类治理原则,采取“关、停、并、转”等方法,改造提升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引导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园积极整改,达到临时性办园点的基本条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全县学前教育质量的无证园,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2.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保教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精神,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幼儿园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坚决防止“国小化”、“成人化”倾向,持续推进幼儿园内涵发展。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按照技防实施标准,县财政要保证公办中心园安保的配备经费,镇政府要为村级园配齐安保设施和安保人员。卫生部门要督促幼儿园食堂的达标建设,并实行卫生日常监管。公安部门要严格幼儿园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指导各幼儿园制定消防应急疏散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镇政府要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社会环境的巡查和安全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严格按标准配备幼儿教师。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编制配备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及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要求,科学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编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逐步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必须配备的人员,严禁中心国小借用幼儿园编制。同时,严格实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等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大力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定期对各类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努力实现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达90%以上。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应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

3.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确保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聘用教师在评奖评优、在职培训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在编幼儿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福利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的约定执行,工资水平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上一年度全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五)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保障政策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达5%以上;按照不低于国小生均公用经费二分之一的标准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以及持续发展问题。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省要求的资助标准和比例,将助学金发放到位。设立县级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以奖代补政策的兑现。

三、时间安排

(一)发动阶段(20xx年2月8日-3月8日)。县政府建立全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制定下发《县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创建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意义,挖掘和树立工作典型,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二)推进阶段(20xx年3月9日-11月5日)。根据创建要求和《县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安排,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成。县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专项督查,对各镇、县各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6日-12月31日)。根据创建任务完成情况,适时邀请省、市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预验,结合反馈意见分类进行整改落实。申请并迎接省考评组检查验收。

通过考核后,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长效机制,为20xx年省教育现代化县级示范区建设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是建设“三个”、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一)明确责任。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靠身,不折不扣地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协调。教育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将创建方案解读到位、指导到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衔接,务必做到责任清、措施实,不推诿、不扯皮。

(三)强化督查。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县政府和县委督查室将分别组织专项督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发督查通报。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4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对象

教师、家长、幼儿

四、活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一5月24日)

1.成立宣传月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

2.幼儿园开展启动会议,组织全园教师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观看宣传片,明确“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的宣传月活动主题,全面启动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25日一6月15日)

1.通过幼儿园班级群微信群、幼安宝平台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园家长中的影响。同时,把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片介绍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宣传月主题并配合实施。

2.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家长科学防疫,居家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游戏活动。

3.结合复工复学工作的稳步推进,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两方面的专业力量,做好幼儿园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开学返校后幼儿园师生健康。

4.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麻痹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安排部署宣传工作时,坚持防控为重、安全第一,采取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宣传,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活动实施后及时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六、活动内容:

针对疫情期间幼儿居家不能入园的特殊情况,宣传家长和教师抓住教育契机,带给幼儿不一样的成长体验。

1、展现家长和教师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和情感。

2、鼓励家长陪伴幼儿一起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通过高质量的游戏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3、宣传教师与幼儿及家长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为开学返校做好防控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展示教师疫情期间陪伴幼儿和家长共同成长的精彩瞬间。

七、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宣传月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以取得社会对学前教育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稳步推动复工复学工作。

2、加强宣传,提高活动影响。活动开展后要对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以及相关图像、资料的收集存档。

开展此次宣传月活动,目的在于进一步引起家长和社会对幼儿教育关注和重视,端正家长和社会对幼儿教育的观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让全社会了解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未来,让幼儿家长和幼教工作者掌握科学防疫知识,让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5

一、活动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指南》的精神,组织全园性再培训、再研讨,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宣传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的重要价值,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为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社会、家庭氛围作出努力。

二、领导小组:翟海宏庄荣琴周玲朱华琴张绍美

三、活动主题:

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四、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五、实施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细化分工

具体时间:20xx年5月9日~20xx年5月20日

1.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了解本次“宣传月的”活动重点、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要求全体教师引起高度重视。

2.公布“红桥幼儿园宣传月活动方案”,把各项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个人,确保每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3.幼儿园利用网络平台向家长宣传《指南》,公开栏公布“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及“红桥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幼儿园向家长发放科学育儿的倡议书,向家长发放庆六一亲子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有序开展、落实

具体时间:20xx年5月22日~20xx年6月20日

1.园本教研活动。

a开辟学习《指南》专题活动。集体教研活动,围绕一个领域进行集体学习。在各班评价体系过程中,围绕《指南》将目标具体和细化。

b邀请专家来园作讲座。

c各班游戏材料的检查和汇总。

d园内自主点心环节评比。

e教师基本功考核:我的区域我作主。三分钟内聊自己班级组织区域游戏过程中的亮点(区域游戏、自主游戏、户外活动不限)

f围绕《指南》,上交心得体会文章.

学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全面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园于5月20日启动以“学习《指南》,了解孩子”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宣传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及家庭幼儿教育等有关知识,切实让广大家长、幼教工作者走出误区和困惑。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了解孩子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宣传内容

1、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

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家长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了解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

2、宣传建阳市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

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宣传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国小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制度及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国小化"倾向。

学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幼儿教育规范化发展。

深入开展园内宣传。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同时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里有关学前教育政策。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宣传月领导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幼儿园教师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实施阶段:5月28日至6月15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月实施方案和幼儿园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抓好活动的落实。

3、总结阶段:6月18日

如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一)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未来。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发展还不够均衡,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办园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和谐,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快幸福江阴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着力抓紧抓好。二、明确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三)基本原则。1. 公益公平、普惠于民。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学质量,保障广大适龄儿童享受均衡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2.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3.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激发办园活力的有效办法与途径,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4. 育人为本、提高质量。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宗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优化师资队伍,改进保教办法,加强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四)主要目标。积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形成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公共投入为主、师资队伍以公办教师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五为主”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成理念先进、设施优良、队伍一流、管理有序、水平领先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到2012年,100%的中心幼儿园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8%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与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8%以上;100%的农村公办成型园建成“无锡市一类幼儿园”,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8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无锡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率先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本科学历达50%以上,专业合格率达100%;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三、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市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在坚持政府为主举办学前教育的同时,积极引导、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投入多元化、服务优质化、层次多样化、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学前教育的需求。(六)建立完善分级分段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婴幼儿不同阶段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和服务需求,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属地为主、分级分段、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分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阶段和3—6岁幼儿教育阶段,相应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投入发展机制。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是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早期教养服务实行市级统筹、人口计生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引导、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承担的投入机制。实施全日制早期教养服务的机构统称为托儿所,实行市场化办所模式,由社会力量举办。3—6岁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主体阶段,实行市级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布局,承担发展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成型幼儿园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教育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学前教育进行完善政策、制定标准、统一管理和科学指导,并按分段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和统一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对3—6岁幼儿教育阶段进行办学质量督查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上级规定和我市学前教育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建设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综治、公安、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公办幼儿园、部门办幼儿园的管理,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凡未实行独立建制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国小附设幼儿园逐步实行独立建制,性质明确为事业单位性质,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法人代表,承担幼儿园规范办园、规范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对本镇(街道)分园的管理及对本区域内民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举办其他学前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登记注册和备案,未经登记注册的一律不得举办。有关部门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办园的,由审批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口计生部门予以查处。(七)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幼儿园培养成本由政府、社会举办者和幼儿家庭共同承担。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幼儿教育专项资金,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幼儿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要逐步提高。要完善市镇两级财政、社会举办者和幼儿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科学确定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年度财政预算制度,园舍建设、设备添置等经费,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设置专项经费。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别和层次,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参照周边地区同等水平,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民办托儿所收费标准报物价、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社会各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执行。加强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监管,逐步实行学前教育收费“一费制”,坚决查处乱收费。四、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八)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管理。举办符合规定质量标准、服务内容满足保教基本要求、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标准的6个班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市政府从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建成一个3班以上的合格成型园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各类优质幼儿园,达到一定等级的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在建设用地服务、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组织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帮助薄弱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支持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幼儿园,为适龄儿童提供多样化选择。对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九)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规费减免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公用事业单位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民办幼儿园水、电、气、房租等费用按中国小标准收缴。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五、统筹和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十)加快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把学前教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全市80%以上的适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入园。根据城乡一体、区域城市化和人口发展趋势,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积极统筹和均衡配置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原则上每2万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适龄儿童逐步实现划区招生、就近入园。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对规模偏小、办园条件相对较差的幼儿园进行合理撤并,改建或新建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幼儿园;在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按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新建配套幼儿园既可以根据规划由多个开发单位出资共建,也可由较大住宅区开发单位单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幼儿园园舍经验收合格后商品住宅房方可销售,园舍方可交付使用。住宅用地供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要求,安排好幼儿园用地。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应按属地移交镇(街道)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如果以租赁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须由相关部门实施公开招标,资质优、有经验的学前教育机构或个人可优先举办,租赁所得全部用于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标准化、均衡化、优质化。(十一)加大对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本区域幼儿园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下设若干个农村成型分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对规模偏小、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分园进行调整撤并,限期达标。中国小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等资源,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齐保教设施,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学前教育的差距。到2012年,100%的中心幼儿园达到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标准。到2015年100%农村公办成型园建成无锡市一类幼儿园。(十二)积极推进托幼机构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幼儿园(托儿所)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面向家长开展亲子教育、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倡导科学的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的早教知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在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指导下,依托市早教中心,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指导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六、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十三)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备幼儿园保教人员。根据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幼儿园岗位设置意见和编制标准,核定幼儿园岗位总量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保证公办幼儿园有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量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十四)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管理。对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五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要退出相关岗位。按市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编外用工的使用和管理。在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时,符合幼儿园教师任职条件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强男幼师培养力度,到2015年,全市中心幼儿园至少有1名男教师。(十五)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职工整体水平。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结构,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引导公办幼儿园建好领导班子,制定“江阴市园长培养计划”,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江阴市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计划”,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学历进修,到2015年,我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本科学历达50%;实行幼儿教师专业上岗制度,加强对非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的岗位培训,到2015年,我市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00%持幼儿教育专业合格证。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市财政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前对全市镇、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重视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加强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公办幼儿园按编外用工性质统一聘用的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各类教育评审评优中,学前教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加强保育队伍建设,要按标准设定保健医务人员岗位,招聘中等或以上卫生学校毕业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要依托市早教中心、妇保所等加强在职保育员(营养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其专业水平。(十六)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市政府提供保障,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七、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十七)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深入贯彻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深入开展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促进课程设置科学化、保教工作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系统、科学的学前教育评价体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 “国小化”、“保姆化”倾向。禁止学前教育机构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以及举办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制度,加快建立幼儿园、托儿所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监管。(十八)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按学前教育相关规定招生编班,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城区实施幼儿入园预登记制度,重点解决3-6岁幼儿入园问题。在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扩大优质资源、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基础上,2013年开始尝试城区幼儿园划地段招生。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和新市民子女入园入托,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十九)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学前教育机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流行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控工作;严格学前教育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各类安全检查。加大对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力度,凡未取得办园(所)许可证,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机构,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到2012年,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托儿所。学前教育机构所在镇(街道)、村和社区要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八、强化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目标,健全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成立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推动落实相关重点工作。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力量和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精心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深入调查,准确把握全市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儿童及新市民子女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所)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财政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努力确保工作实效。(二十一)强化工作考核。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成效和服务群众满意度列入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学前教育相关标准,结合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修订完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考核评估标准,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二十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及对人的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