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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和黄河共同流经的省级行政区

长江和黄河共同流经的省份为:青海、四川;如果再算上支流的话,则包括:陕西,甘肃,河南等省。

长江和黄河共同流经的省级行政区

长江干流所经省级行政区总共有11个,从西至东依次为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和上海市。

最后由上海市的崇明县流入东海。其支流流域还包括甘肃、贵州、陕西、广西、河南、浙江、广东等省的部分地区。黄河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干流贯穿九个省、自治区,分别为: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注入渤海。

长江和黄河共同流经的省级行政区 第2张

黄河属太平洋水系。干流多弯曲,素有“九曲黄河”之称,河道实际流程为河源至河口直线距离的2.6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