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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教是什么意思?

教育1.54W

意思是: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法为教是什么意思?

成语名字:以法为教

成语发音:yǐ fǎ wéi jiào

成语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成语出处:《韩非子 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成语繁体:以灋為教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什么意思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意思是“人们学习知识的内容只限于朝廷的法令(秦律),整个社会除文吏外,不具备文字能力的人要学习文字,只能向政府官员学习”。

以法为教是秦国的教育制度,为法家思想,加强思想控制,巩固中央集权的标志之一。以吏为师是指政府官吏承担教育行政官员和教师职责,学习的内容是朝廷的法令,在焚书的同时,禁止私学。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是什么意思?

“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

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

“以吏为师”的算盘大致是这样打的:吏是层层挑选任命的,吃着皇粮,拿着俸禄,毕生的富贵前程都在上司手里攥着,应当能够唯上之命是从;

吏的利益是与政权兴替拴在一处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应该不会做出损害政权的事情来;吏所受的训练是熟悉法律条文或政府的诏令,然后照章办事,不越雷池,因此应该不会想入非非,弄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思想。

扩展资料:

提出背景

私学起于孔子,但孔子的学说在他生活的时代始终未被各国君主采纳。他虽然东跑西颠儿,游说诸侯,却一直不曾得意,所以没有可能利用政权的力量来推行他的“主义”。何况那时诸侯割据,各怀其志;百家蜂起,各售其学,买家既多,卖家亦夥,谁也没有力量一家独鸣,

于是形成了两千余年之后依然令人神往的“百家争鸣”。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总要号令划一,才有“初并天下,罔不宾服”的气象。但各家之学,纷然不一,书生意气,议论杂嚣,让自命不凡的君王和权臣听着心烦。

为君王信用的学派便乘机从政治上构陷其他学派,把学派之争归结为君权的存废、政权的争夺。于是,除了当权的主流学派,其他一概废止。不听话的就从肉体上消灭。虽然不可能统统杀掉,但坑杀几百也足以令人噤口不言,形式上完成了天下一统之后的思想一统。

但思想的非物质性,使它不能靠一纸禁令或兵火加以灭绝,各种所谓“异端”,仍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为了维持思想的纯正,必须要有裁决正误的威权。谁有资格?李斯的发明是:“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秦始皇一个“可其议”,使这一发明成了中国几千年思想统制的不二法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以吏为师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什么意思?

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

吏拼音lì,注音ㄌ一ˋ。

部首口部,部外笔画3画,总笔画6画。

五笔86GKQI,五笔98GKRI,仓颉JLK,郑码AJOS。

四角50006,结构上下,电码0684,区位3284。

统一码540F,笔顺一丨フ一ノ丶。

基本字义

吏lì(ㄌ一ˋ)

1、旧时代的大小官员:吏治。官吏。

2、旧指小公务员:吏员。胥吏(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韩非子说“名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其核心主张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系韩非子提出了著名的法家教育纲领。所谓“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实质就是要废除、清算古代奴隶制的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礼、乐、诗、书”和“仁、义、孝、悌”这一套东西,并从而实现韩非子的“以法为教”的主张。其核心主张为“以法治国”。

以吏为师什么意思 以吏为师的解释

1、以吏为师,是李斯的发明,经秦始皇认可,便成了秦朝的国家政策。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和《史记·秦始皇本纪》。

2、“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是指“百姓”和“一般官吏”都向“法官、法吏”学习法律,加强普法教育。“以吏为师”中的“吏”不是指“所有”的官吏,而是“专指”法官、法吏(原文:《商君书·定分》“吏、民(预)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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