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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去藥店買藥要登記嗎

各零售藥店應加強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資訊登記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疫情期間去藥店買藥要登記嗎

1.全市零售藥店要切實做好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的資訊登記工作,做好購藥檔案備查。一是必須實名登記購買人,包括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目前居住地址、發病兩週內武漢接觸史、購藥時間、購買品種數量、購藥時症狀等資訊。二是對購藥的發熱病人應進行體溫登記,如有病歷病史資料儘可能影印留存。

2.各零售藥店要向購藥人員做好耐心細緻宣傳解釋工作,對拒絕提供相關資訊的暫不銷售上述藥品。發現可疑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各主管部門。

3.各地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責令改正,涉嫌違法違規的按規定嚴肅查處,確保資訊登記完整準確,切實強化疫情防範管控。

疫情期間可以在哪裡買藥:

目前全市所有110多家開門營業的藥店。佈局是相對合理的,開門營業的藥店名稱、聯絡方式及分佈導航圖全部在河套微傳媒、微信圈、及停業藥店門口張貼公佈,市民可以非常方便地根據以上資訊就近買到所需藥品。另外開門營業的藥店也可以根據市民的需求,為消費者提供預約上門送藥服務。各級醫療機構及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也可以根據衛健部門的要求,為市民提供診療和用藥服務。

藥店不買退燒止咳藥嗎:

目前沒有這樣的要求。

消費者到藥店購買感冒、止咳、退燒類藥品必須憑身份證實名登記、接受體溫測定,並如實記錄所購藥品名稱及數量,出現購買數量異常的,藥店要立即報告。如果消費者需要上門送藥服務,這類藥品是不允許配送的,我們勸其到醫療機構進行診療。至於普通感冒、咳嗽,患者可以諮詢醫生,服藥進行治療,或者到醫療機構就診,別耽誤了治療。

買藥購藥有什麼限制:

沒有限制。

但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根據管控工作需要,我們要求凡是到藥店購買藥品的消費者,必須憑身份證購買藥品,接受體溫測定,並要詳細登記身份資訊、體溫測值、家庭住址、聯絡方式並現場核實,對於購買感冒藥、止咳藥、退燒藥的消費者,還要求登記所購藥品名稱及數量,以上資訊以日報告的形式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但是出現消費者體溫異常、或者購買以上三種類型藥品數量異常的,要求藥店立即報告,並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上報至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另外,根據社群管控需要,對個別居民不方便到藥店購藥的情況,我們動員開門營業的藥店開展電話預約、上門送藥服務。但上門送藥時,不得配送感冒、止咳、退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