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懂幫

位置:首頁 > 理財小知識 > 

責任成本和產品成本計算的結合形式模式

責任成本和產品成本計算的結合形式模式

責任成本和產品成本計算的結合形式模式

1、車間及以下層次的成本責任中心按照變動成本法計算產品成本,變動成本按產品進行歸集。

2、固定成本按成本中心進行歸集。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3、成本中心當期發生的可控變動成本與可控固定成本之和即為成本責任中心的責任成本。

責任成本是根據成本中心歸集的可控成本。它是將成本與經濟責任制結合起來,把能夠用成本反映的經濟責任落實到各部門、車間、班組以至個人,藉以調動降低成本積極性的成本指標。由於各成本中心只對該中心能直接發生影響和控制的成本負責,要確定各該中心的責任成本,就需要按成本的可控性將成本分為可控成本與不可控成本。

產品成本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產品而發生的各種耗費。可以指一定時期為生產一定數量產品而發生的成本總額,也可以指一定時期生產產品單位成本。產品成本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產品成本是企業在生產單位(車間、分廠)內為生產和管理而支出的各種耗費,主要有原材料、燃料和動力,生產工人工資和各項製造費用。廣義的產品成本包括生產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等。可以作為產品成本列示的具體內容必須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企業不得隨意亂擠和亂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