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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房属于什么性质

自住型商品房具有政策住屋和商品住屋双重性质,但不属于保障性住屋。自住型商品住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屋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屋需求的商品住屋。

自住型商品房属于什么性质

1、土地限定。自住型商品房的土地是市政府主持,以公开招标、挂牌、拍卖的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商出让土地使用权,且所出让土地必须兴建此类住屋。

2、售价限定。自住型商品房的售价由政府限定,比周边地区新建商品房成交价低30%左右。

3、规则限定。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购程序和规则由政府制订,购买摇号顺序由政府指定的摇号软件统一操作,理论上开发商只承担信息发布、资格初审、项目开发和房屋销售服务等工作。

4、客户限定。购买人群的覆盖面,以及是否有资格优先购买,由政府限定。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屋。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屋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屋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将是一个考验。

“自住型商品住屋”的价格将比周边商品住屋低30%左右,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